股东的股权和权益都有哪些?


股东的股权和权益是股东在公司中重要的权利体现,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解释一下股权和权益的概念。股权就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而股东权益则是指股东对公司净资产所享有的权利,它是股东在公司中利益的综合体现。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来看,股东拥有多项重要的股权和权益。 在财产方面,股东有分红权。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这意味着,只要公司有盈利,并且做出了分红的决议,股东就有权按照规定获得相应的红利。此外,当公司清算后还有剩余财产时,股东也有权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在公司决策和管理方面,股东拥有表决权。依据《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可以通过行使表决权,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如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等。同时,股东还有查阅权,《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这有助于股东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监督公司的管理。 另外,股东还拥有优先认购权。当公司发行新股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自己的持股比例认购新股,以保持自己在公司中的持股比例不变。还有股东的退出权,在符合法定条件时,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回购其股权,实现退出公司。例如,《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股东要维护自己的股权和权益,一方面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自己的权利;另一方面,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要积极通过合法途径,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