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行政执法决定是否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我在和行政执法部门打交道,他们给了我一个口头的行政执法决定。我不太确定这样是否合规,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行政执法决定是不是都得用书面形式来作出呢?要是没有书面决定,对我会有什么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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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行政执法决定通常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行政执法决定的概念。行政执法决定是指行政机关或者经授权、委托的组织,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行政管理相对人作出的影响其权利、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通俗来讲,就是政府部门对我们老百姓做出的一些处理决定,比如罚款、吊销许可证之类的。 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行政执法决定的形式有明确要求。以行政处罚为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和证据;(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这就明确了行政处罚这一行政执法决定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 书面形式的行政执法决定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它能清晰准确地记载行政机关的决定内容,包括行政相对人的违法事实、适用的法律依据、具体的处理措施等,避免因口头表述不清而产生误解。另一方面,书面决定也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了明确的救济途径指引,当行政相对人对决定不服时,可以依据书面决定上载明的信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同时,书面决定也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体现,便于上级机关的监督和审查。 不过,在某些特定紧急情况下,可能会存在先作出口头决定的情况,但事后行政机关也需要及时补办书面手续。例如,在一些突发公共事件中,为了迅速控制局面、保障公共安全,行政机关可能会先口头要求相关人员采取某些措施,但之后会按照规定将该决定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 综上所述,行政执法决定原则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这是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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