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抚养费中奖金部分是否应列入其中?

我和前妻离婚了,孩子归她抚养,我每月支付抚养费。我的工资构成里有奖金部分,时多时少。前妻要求把奖金也算进抚养费里,可奖金不稳定啊。我就想问问,从法律上来说,离婚抚养费里奖金部分到底要不要列进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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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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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离婚抚养费中奖金部分是否应列入其中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白抚养费的定义。抚养费是指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在我国,当父母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来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成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明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这里所说的“月总收入”,通常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全部收入。也就是说,奖金在法律上是可以被纳入抚养费计算范围的。不过,由于奖金具有不确定性,如果奖金是较为稳定、规律性发放的,比如季度奖、年终奖等,法院在判决时可能会将其考虑在内,按照一定比例计算到抚养费中。但如果奖金是偶尔获得、随机性很强的,法院可能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是否将其列入抚养费计算,或者只是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作为一个参考因素,而不是直接按比例计算。 此外,如果双方能够就抚养费的数额和包含范围达成一致协议,只要该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子女的利益,也是受到法律认可的。若无法达成协议而诉至法院,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从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综合判断奖金部分是否应列入抚养费以及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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