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借款人破产了钱还需要还吗?

我之前借了一笔钱给别人,有借条和转账记录。现在听说他申请破产了,我很担心我的钱打水漂。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他欠我的钱还需要还吗?我该怎么做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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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偿债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借款人破产时,钱是否需要偿还这个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破产程序来进行判断。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破产的概念。破产其实就是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已经没办法清偿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通过一定的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在破产程序中,债务人的财产会被清算,然后按照一定的顺序来偿还债务。 对于一般的债权债务关系而言,借款人破产并不意味着债务的消灭。债权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比如,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会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人应当在这个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时,要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是普通破产债权。如果债权人的债权属于普通破产债权,那么就需要等前面的费用和债权清偿完之后,再按照比例进行清偿。 如果借款人是自然人,虽然我国目前还没有全面的个人破产制度,但在一些试点地区,自然人破产程序启动后,同样会对其资产进行清理和分配来偿还债务。所以,不管是企业还是自然人借款人破产,并不是说钱就不用还了,债权人要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申报债权,以最大程度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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