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没成是否应当返还彩礼?
我和对象本打算结婚,双方家长都见了面,我家也给了对方彩礼。可后来因为一些矛盾,这婚结不成了。我想知道,这种结婚没成的情况,对方是不是应该把彩礼返还给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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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结婚没成的情况下,是否应当返还彩礼是许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从法律角度来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彩礼的法律定义。彩礼通常是指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一方以结婚为目的,按照当地风俗习惯,给付另一方数额较大的财物。它是以结婚为附加条件的赠与行为。 关于彩礼返还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在“结婚没成”这种情况中,主要涉及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也就是说,如果男女双方只是订婚,给付了彩礼,但最终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给付彩礼的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一般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情况可能会比较复杂。比如,虽然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经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或者彩礼已经部分用于共同生活开销等。在这些情况下,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彩礼的使用情况、过错程度等,来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数额。 如果因为彩礼返还问题产生纠纷,双方可以先尝试协商解决。通过友好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主张返还彩礼的一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给付彩礼的事实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返还情形。 总之,结婚没成时,一般情况下彩礼是应当返还的,但具体情况要根据实际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来判断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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