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起诉离婚传票会送到对方哪里?
我是男方,打算起诉离婚。我不太清楚法院发的传票会送到我老婆哪里。她有时候在老家,有时候在外地打工,这种情况传票会送到哪个地址呢?我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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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男方起诉离婚的案件中,传票送达对方的地址是有相关法律规定和原则的。 传票的送达,通俗来讲,就是法院把要开庭等信息通知给被告的一种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传票会直接送到被告本人手中。 如果直接送达,法院一般会将传票送到被告的住所地。住所地通常指的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比如被告的户口落在某个地方,那么这个地方就是其住所地,传票可能就会送到这里。但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到其他地方连续居住一年以上,那么这个经常居住的地方就视为其经常居住地,传票就可能会送到经常居住地。 要是被告本人不在,传票可以交给与他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比如被告和父母住在一起,那么父母就可以代收传票。 如果直接送达有困难,法院可以委托其他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要是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法院还可以进行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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