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后有债务纠纷,子女是否应该偿还?
我父母去世了,他们生前有债务纠纷。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我有没有义务偿还这些债务。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看,子女到底要不要还父母留下的债务呢?有没有什么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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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父母去世后其遗留的债务纠纷中子女是否需要偿还,这涉及到“限定继承”的法律概念。限定继承就是说,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简单来讲,如果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那么就要在这些遗产的价值范围内偿还父母的债务;要是子女没有继承遗产,那就不用偿还父母的债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举个例子,如果父母去世后留下价值50万元的遗产,同时有60万元的债务。那么子女如果选择继承这50万元遗产,就需要用这50万元来偿还债务,对于超出遗产价值的10万元,子女没有法定的偿还义务,除非子女自愿偿还。要是子女明确表示放弃继承这50万元遗产,那么对于父母的60万元债务,子女就不用承担偿还责任。 所以,子女是否偿还父母去世后的债务,关键在于是否继承遗产以及遗产的价值。同时,债权人也只能在遗产价值范围内要求子女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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