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预备是否应该立案?
我朋友计划实施一起盗窃,他已经准备好了作案工具,但还没正式行动就被发现了。现在警方说要立案处理,我不太理解,犯罪预备阶段还没造成实际损害,这样也需要立案吗?我想知道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犯罪预备是否应立案这个问题,需要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综合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犯罪预备。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行为人在实施犯罪之前,做了一些准备工作,比如购买凶器、踩点、制定犯罪计划等,但还没有正式着手实施犯罪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从这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犯罪预备是一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虽然它没有造成实际的犯罪后果,但已经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构成了潜在威胁。 关于立案问题,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犯罪预备符合“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这一条件,所以在一般情况下,犯罪预备是应当立案的。 不过,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并非所有的犯罪预备行为都会被立案处理。对于一些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犯罪预备行为,可能不会进行立案。这是因为刑法第十三条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犯罪预备行为的性质、手段、准备程度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等因素,来判断是否需要立案。 综上所述,犯罪预备原则上是应该立案的,但具体是否立案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如果犯罪预备行为情节严重,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构成较大威胁,那么就会被立案处理;而对于情节轻微的犯罪预备行为,可能不会立案。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