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到人是否要马上赔偿?


在开车撞到人之后,并不一定需要马上进行赔偿。首先,从法律流程上来说,当发生交通事故撞到人,第一步要做的是保护现场、积极救助伤者,并及时报警和通知保险公司。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明确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之后,交警部门会进行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然后根据事故情况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此来确定事故双方的责任划分。只有明确了责任,才能确定赔偿的主体和赔偿的比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进行了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关于赔偿金额,也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核算。比如伤者的医疗费用,需要根据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费用清单等进行确定;如果造成了伤残,还需要进行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确定相应的赔偿数额。 所以,在没有确定事故责任、没有核算好赔偿金额之前,开车撞人后不需要马上进行赔偿。一般是等事故责任明确、赔偿金额确定之后,再按照责任比例进行赔偿。如果车辆购买了保险,通常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进行赔付,超出保险限额的部分才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