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卖毒品的毒资是否应当追缴?
我有个亲戚涉及到了毒品售卖的事情,现在听说警方在调查毒资的去向。我就想了解一下,从法律上来说,这种因为售卖毒品而获得的毒资,是不是一定要被追缴回去呢?我很担心这方面的法律后果。
展开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售卖毒品的毒资是应当被追缴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追缴的概念。追缴是指司法机关依法强制收回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财物。对于毒品犯罪而言,毒资属于违法所得,也就是犯罪分子通过实施毒品售卖这种违法犯罪行为所获得的金钱收益。 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而毒品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售卖毒品所获得的毒资显然属于违法所得,所以按照此条法律规定,必须进行追缴。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也强调了对毒品犯罪相关财物的处理。该法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毒品犯罪案件,对查获的毒品、毒品犯罪的非法所得以及由非法所得所获得的收益、供犯罪使用的财物,应当依法收缴。这进一步明确了对于毒资这种与毒品犯罪直接相关的非法所得,是要进行收缴处理的。 综上所述,无论是从刑法的一般性规定,还是从禁毒法的专门规定来看,售卖毒品的毒资都应当被依法追缴。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