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安置房房产证名字登记有什么规定?

我家有套安置房,现在要办房产证了,不知道房产证上名字登记有啥规定。是只能写户主名字,还是可以写其他家庭成员的?我想了解下具体的规则,避免之后出现纠纷,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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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置房登记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安置房房产证名字登记规定是有一定的法律依据和要求的。首先,安置房是政府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从规定上来说,安置房房产证名字登记通常与拆迁协议上的人员相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在安置房登记方面,一般拆迁协议上的被拆迁人可以作为产权人登记在房产证上。这是因为拆迁协议明确了被拆迁人的权益,是其获得安置房的依据。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如果被拆迁人想要将房产证登记在其他家庭成员名下,也是有可能的,但需要一定的手续。比如,被拆迁人可以通过赠与、买卖等方式进行产权变更。以赠与为例,根据《民法典》合同编中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赠与人与受赠人可以订立赠与合同,将安置房的产权赠与给受赠人,然后按照不动产登记部门的要求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如果涉及到多个被拆迁人,对于房产证名字登记可能会存在一些争议。这种情况下,应当遵循公平、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决。总之,安置房房产证名字登记既要依据拆迁协议,也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登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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