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拆迁安置房房产证名字该怎么写?

我家房子拆迁了,分到了一套安置房。现在要办理房产证,我不知道房产证上的名字该怎么写。是只能写户主的名字,还是可以写其他家庭成员的名字呢?有什么规定和流程吗?我不太懂这些,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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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拆迁安置房房产证名字的确定涉及多方面情况,下面为您详细说明。 首先,要明确拆迁补偿协议的重要性。拆迁补偿协议是拆迁方和被拆迁人就拆迁事宜达成的书面约定。通常情况下,房产证上的名字会依据这份协议来确定。因为协议里明确了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以及相关权益归属,从法律角度讲,被认定为拆迁权益人的主体,在办理房产证时是有资格登记为产权人的。依据《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和物权的相关规定,合同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而物权登记则是对物权归属的确认。所以,拆迁补偿协议是房产证名字确定的基础文件。 其次,如果要变更房产证上的名字,存在多种情形。在办理房产证之前,如果想变更名字,一般需要和拆迁方进行协商。因为拆迁方要对新的登记人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其符合相关规定和拆迁政策。比如,若将名字变更为家庭成员,需要证明该家庭成员与原被拆迁人存在合法的亲属关系等。在办理房产证之后变更名字,就属于一般的房产过户行为了。这可以通过买卖、赠与等方式进行。以赠与为例,赠与人与受赠人要签订赠与合同,然后到公证处进行公证,最后携带相关材料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这一系列操作需要遵循《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再者,家庭内部的约定也可能影响房产证名字的书写。如果家庭成员之间对房产归属有明确的约定,并且这种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和拆迁政策,也可以按照约定来确定房产证上的名字。不过,为避免日后产生纠纷,这种约定最好以书面形式呈现。比如,家庭成员签订一份关于房产分配的协议,并进行签字确认。这样,在办理房产证时就可以依据这份协议来确定名字。 总之,拆迁安置房房产证名字的书写要综合考虑拆迁补偿协议、变更手续以及家庭约定等多方面因素,并且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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