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在领失业金期间用人单位是否需要补交社保?

我目前正在领取失业金,最近发现之前工作的用人单位好像没给我交全社保。我就想问问,在我领失业金这个时间段,之前的用人单位有没有义务给我补交社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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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保补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在领失业金期间用人单位是否需要补交社保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白失业金和社保的基本概念。失业金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而社保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有为职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定义务。该法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然而,当劳动者处于领取失业金期间,意味着其与用人单位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通常情况下,一旦劳动关系解除,用人单位就不再负有继续为该劳动者缴纳社保的义务。因为社保缴纳的前提是存在劳动关系,在没有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没有法定责任为领取失业金的人员缴纳社保。 不过,如果在领取失业金之前,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情况,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补缴。例如,用人单位少缴、漏缴了社保费用,劳动者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应当缴纳的社保费用。因为这属于用人单位违反社保缴纳义务的行为,即使劳动者后续领取了失业金,也不影响其要求用人单位补缴之前欠缴的社保。 综上所述,在正常的领取失业金期间,由于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一般不需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保。但如果是领取失业金之前用人单位存在欠缴社保的情况,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其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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