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交付时是否需要把购房合同给办证单位?
我买的房子马上要交付了,听说办证单位会要购房合同。我有点担心把合同交出去后自己没有凭证了,想了解下房子交付时是不是必须要把购房合同给办证单位,会不会有什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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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子交付时,是否需要把购房合同交给办证单位,这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购房合同的重要性。购房合同是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的协议,它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比如合同里会约定房屋的位置、面积、价格、交付时间等关键信息。 从法律规定来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购房合同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在实际的房屋办证过程中,办证单位可能确实需要留存购房合同的相关资料来办理房屋产权证书。这是因为购房合同能证明房屋买卖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是办理产权登记的重要材料之一。通常情况下,开发商或者办证机构会要求购房者提供购房合同的原件或者复印件。 如果要求提供原件,一般是用于审核和存档。不过,正规的办证单位在收取原件后,会给购房者开具相应的收据,证明他们已经收到了这份合同,并且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可能会将合同返还给购房者。 而如果是提供复印件,这也是比较常见的做法。购房者可以将购房合同的复印件交给办证单位,同时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仅供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使用”等字样,以防止复印件被挪作他用。 所以,房子交付时不一定要把购房合同原件交给办证单位。如果遇到必须交原件的情况,要注意索要收据并及时跟进合同的返还情况。若只是要求提供复印件,做好相应的标注即可,这样既能配合办证流程,又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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