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三金在离婚时需要退还吗
我结婚时,男方给了我三金。现在我们打算离婚,我不太清楚这三金是否需要退还给他。我听说有些情况下要退,有些情况不用退,我就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结婚三金在离婚时的处理是怎么规定的,什么情况下需要退还,什么情况下不用退还呢?
展开


在探讨结婚三金离婚时是否需要退还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明确结婚三金的法律性质。通常来说,结婚三金属于彩礼的一部分。彩礼是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一方赠予另一方的聘金、聘礼。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具体到结婚三金,如果存在上述规定中的情形,那么在离婚时可能需要退还。比如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实际上并未在一起共同生活,离婚时男方要求退还三金,这种诉求大概率会得到法院支持。又或者男方因为给三金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离婚时也有权要求女方退还。 然而,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形,结婚三金一般可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按照赠与的相关法律规定,赠与一旦完成交付,财产的所有权就转移给了受赠人,这种情况下女方通常无需退还三金。比如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共同生活多年,之后因为感情不和离婚,这种情况下男方要求退还三金,一般难以得到法律支持。 在实际处理中,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和相关证据来判断。如果双方能就三金的处理达成一致意见,那可以按照协商结果处理;若协商不成,就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