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自己的车轧死,保险公司该不该赔偿?


在探讨被自己的车轧死保险公司是否该赔偿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在保险领域,一般涉及到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商业三者险则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这里的核心问题是“被保险人”的认定。在事故发生时,如果被保险人已经置身车外,是否还属于“被保险人”的范畴呢?通常来说,当被保险人处于正常驾驶或操作车辆的状态时,其属于被保险人,而不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赔偿范围内。但是,如果在特定情形下,被保险人已经离开车辆,并且车辆在脱离其直接控制后发生事故导致其伤亡,此时对于其身份的认定就可能存在争议。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这明确了交强险的赔偿对象不包括被保险人。而对于商业三者险,具体是否赔偿要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判断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例如,如果被保险人是因为车辆故障下车检查或修理,在这个过程中被自己的车轧死,有些法院可能会认为此时被保险人已经从车上人员转化为“第三者”,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进行赔偿。但如果被保险人是在正常驾驶过程中,由于自身操作失误导致自己被车轧死,一般保险公司不会进行赔偿,因为其仍属于被保险人范畴。 综上所述,被自己的车轧死保险公司是否赔偿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的事故情形、被保险人当时的状态以及保险合同的具体约定来确定。在遇到此类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