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学求学的子女,父母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


在探讨父母对于大学求学子女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等多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抚养费是指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简单来说,就是保障孩子正常生活和学习的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规定,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对于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子女,父母有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而对于上大学的成年子女,一般情况下,他们已经年满18周岁,属于成年人,在法律上具备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通常来说,父母没有继续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虽然法律没有强制要求,但很多父母基于亲情和对子女的关爱,会继续为上大学的子女提供经济支持。而且,如果子女虽然上了大学,但存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情况,那么父母仍然需要支付抚养费。 此外,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仅仅受法律约束,还涉及到亲情和伦理道德。即使法律没有强制要求,父母也应该从子女的实际需求出发,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同时,子女也应该理解父母的辛苦,努力学习,争取早日实现经济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