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签认罪认罚之后是否还需要去检察院签字?
我之前通过视频的方式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现在检察院通知我去签字。我不太明白,已经视频签过了,为啥还要去检察院签字呢?想了解下从法律上来说,是不是必须要去检察院再签一次。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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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视频签认罪认罚之后是否还需要去检察院签字,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这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如果之前的视频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过程完全符合法律规定,例如有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见证,并且视频签署的具结书能够完整、清晰地记录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的意思表示等关键信息,那么从理论上来说,这次视频签署是有效的,似乎不需要再去检察院签字。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可能会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导致需要再次签字。比如,视频签署的具结书可能存在形式上的瑕疵,像视频画面不清晰、声音不完整,无法准确证明犯罪嫌疑人是在自愿且充分理解的情况下签署的;或者检察机关出于案件管理、证据完整性等方面的考虑,认为需要犯罪嫌疑人到检察院现场再次签署,以确保整个认罪认罚程序的严谨性和合法性。
所以,如果检察院通知去签字,建议积极配合。可以先与检察院沟通,了解再次签字的具体原因和必要性。如果自己对再次签字存在疑问或者担忧,可以在辩护人或者 值班律师的陪同下前往,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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