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汽车撞到人是否需要垫付?

我开车的时候不小心撞到人了,伤者家属一直要求我垫付医药费,但我也不确定自己有没有这个义务。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汽车撞到人后,我到底需不需要垫付费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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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故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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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汽车撞到人的情况下,是否需要垫付费用是很多车主关心的问题。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从法律层面来说,目前并没有强制性的法律规定要求车主必须垫付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也就是说,当发生事故时,首先应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交强险中有一项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在责任限额内可以用于支付伤者的抢救费用等。如果费用超出了交强险的责任限额,那么后续的费用问题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在实际情况中,车主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和事故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垫付。如果车主选择垫付,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垫付凭证,如医院的收费票据、转账记录等,以便在后续的理赔过程中作为证据使用。这样在最终确定责任和赔偿金额时,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同时,如果车主经济条件不允许,也可以与伤者及其家属进行沟通,说明情况,让他们通过合法途径向保险公司索赔或者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总之,汽车撞到人后,车主没有法定的垫付义务,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垫付,并且要注意保留好相关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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