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交通事故是否要垫钱?
我开车时不小心和别人的车撞了,对方受了点伤。现在对方家属一直催我垫钱去治疗,可我也担心垫了钱后续会有麻烦。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遇到这种交通事故到底要不要垫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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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遇到交通事故时,是否垫钱并没有绝对的要求,这需要从不同方面来分析。 从道义和救助伤者的角度来看,积极垫付费用有助于伤者得到及时救治,这是一种人道行为。在很多交通事故中,伤者可能因为无法及时支付医疗费用而延误治疗,导致病情加重。所以,如果条件允许,垫付一定费用可以体现社会责任感和人道主义精神。 然而,从法律层面讲,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要求事故责任方必须垫付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也就是说,伤者的救治费用首先可以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支付。如果费用超出了交强险限额,或者车辆没有购买交强险等情况,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也可以先行垫付。因此,责任方不是必须要自己先掏钱垫付。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如果责任比较明确,垫付部分费用可能有助于缓解双方的矛盾,避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但在垫付时,一定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票据和凭证,以便在后续的赔偿处理中作为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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