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撞人以后是否需要垫付医药费?

我开车撞人了,伤者家属要求我垫付医药费,但我担心后续会有麻烦。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我有没有义务一定要垫付医药费呢?垫付和不垫付分别会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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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故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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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撞人以后是否需要垫付医药费,这需要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两方面来看。 从法律层面来说,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强制规定撞人者必须垫付医药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也就是说,在交通事故中,赔偿责任有相应的顺序,首先是交强险赔偿,然后是商业险,最后才是侵权人承担不足部分。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撞人者选择垫付医药费也是比较常见的做法。如果撞人者垫付了医药费,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票据和支付凭证,这样在后续的赔偿处理中,可以作为自己已经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依据,避免后续产生纠纷。不垫付医药费也并不违法,伤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比如向法院起诉等方式,要求责任方和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不过,从情理和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适当垫付医药费可能有助于缓解伤者的治疗压力,也有利于事故的后续处理,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 总之,撞人后没有强制垫付医药费的法律义务,但垫付有垫付的好处和注意事项,不垫付也有相应的处理方式,关键是要遵循法律规定,合理处理赔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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