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起诉离婚是否一定要应诉?

我收到了法院的传票,是另一半起诉我离婚。我心里很乱,不太想面对这个事情,可又怕不处理会有不好的结果。我想知道被起诉离婚是不是一定要应诉啊,不应诉会怎么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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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应诉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诉讼中,被起诉方并不一定必须要应诉,但选择不应诉可能会给自己带来诸多不利影响。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应诉是指当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后,另一方当事人参与到该诉讼程序中,进行答辩、举证、质证等一系列活动,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应诉就是指被告方不参与到诉讼过程中,放弃了在法庭上陈述自己观点和提供证据的机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这意味着,如果被起诉离婚的一方不应诉,法院仍然可以继续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若不应诉,首先在财产分割方面可能会处于不利地位。在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一个重要问题。如果被告不应诉,无法在法庭上对财产的情况进行说明和举证,法院可能只能依据原告提供的证据来进行分割,这就可能导致分割结果对被告不公平。例如,原告可能隐瞒部分财产,而被告因不应诉无法提供反驳证据,从而使自己应得的财产份额减少。 其次,在子女抚养权问题上也可能产生不利影响。法院在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时,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意愿等多方面因素。如果被告不应诉,法院无法直接了解被告的抚养意愿和抚养条件等情况,很可能会根据原告的陈述来作出判决,这样被告争取到子女抚养权的机会就会大大降低。 另外,不应诉还可能会导致被告失去为自己争取权益的机会。比如在离婚损害赔偿方面,如果被告有证据证明原告存在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在应诉过程中可以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但如果不应诉,就无法行使这一权利。 所以,虽然被起诉离婚不一定要应诉,但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建议被起诉方积极应诉。在应诉过程中,要充分准备相关证据,如财产证明、子女抚养能力证明等,在法庭上合理陈述自己的观点和诉求,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自己在离婚案件中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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