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三金是否应该归还?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了,结婚时对方给了我三金。现在面临财产分割问题,我不太清楚这三金在法律上需不需要归还给对方,不知道法律是怎么规定这种情况的,希望能得到解答。
展开


在讨论离婚时三金是否应该归还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三金”的性质。在结婚习俗中,“三金”一般是男方在订婚或者结婚时赠送给女方的财物,通常被视为彩礼的一部分。 从法律层面来看,关于彩礼的返还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有明确规定。该条法律指出,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并且,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三金”被认定为彩礼,那么在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是需要归还的。例如,虽然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实际上并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之后离婚时,男方请求返还三金,就可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又或者,男方因为婚前给付三金等彩礼,导致自己生活陷入困难,离婚时也可以要求女方归还。 然而,如果不符合上述法定情形,一般情况下,离婚时三金不需要归还。因为一旦结婚并共同生活,三金往往可以看作是男方对女方的赠与,赠与行为完成后,财产的所有权就转移给了女方。所以,判断离婚时三金是否归还,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彩礼返还情形。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