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股东是否应承担责任?

我是一家企业的股东,最近企业被吊销了营业执照。我很担心自己会不会因此承担责任,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股东到底有没有责任,责任是怎样界定的,所以想咨询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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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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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是一种较为严重的行政处罚,意味着企业丧失了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资格。在这种情况下,股东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吊销营业执照的性质。吊销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企业被吊销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如果股东按照法律规定及时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在清算过程中依法履行职责,将公司的资产进行妥善处理,清偿债务,那么一般情况下股东不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额外的责任。因为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然而,如果股东存在以下情形,则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是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的,股东应当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例如,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股东拖延清算,使得公司的机器设备因闲置生锈损坏,价值大幅降低,无法足额清偿债务,此时股东就要对这部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是股东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的,股东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比如,股东不妥善保管公司账册,导致账册丢失,无法准确核算公司资产和债务,这种情况下股东就可能要对公司的全部债务负责。 三是股东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例如,股东在清算过程中,私自转移公司的优质资产,导致公司无法偿还债务,股东就要对债权人的损失进行赔偿。 综上所述,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股东一般情况下以其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但如果股东存在违反清算义务等法定情形时,则可能需要承担额外的赔偿责任甚至连带清偿责任。股东应当积极履行法定的清算义务,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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