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死了配偶要承担债务吗?


在日常生活中,当债务人去世后,很多债权人会困惑其配偶是否要承担债务。这需要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概念。夫妻共同债务指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通俗来讲,就是夫妻两人一起同意借的钱,或者一方为了维持家庭日常开销借的钱,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债务人死亡后,其配偶需要承担偿还责任。因为夫妻共同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的责任,即使一方去世,另一方仍有义务继续偿还。例如,夫妻双方共同贷款买房,这就是典型的夫妻共同债务,若其中一方去世,另一方需要继续承担还款义务。 然而,如果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是债务人的个人债务,那么就要看配偶是否继承了债务人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配偶继承了债务人的遗产,那么就需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债务;如果配偶放弃继承遗产,那么就无需承担该债务。比如,债务人在外面私自借钱用于赌博,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若其配偶继承了他的遗产,就需要在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若配偶放弃继承,就不用偿还。 综上所述,债务人死了配偶是否承担债务,关键在于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以及配偶是否继承了遗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