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计算时要减折旧额吗?
我在经营一家小公司,涉及到增值税计算的问题。我不太清楚在计算增值税的时候,需不需要把折旧额减掉。因为折旧是资产价值的一种损耗,所以我就想问问,从法律规定上来说,增值税计算时要不要减去折旧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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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它主要是针对商品和服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部分进行征税。 折旧额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损耗而逐渐转移到成本、费用中去的那部分价值。它是企业在会计核算中用于计算成本和利润的一个概念。 在增值税的计算中,是不需要减去折旧额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式一般有两种。对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公式为: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为:销项税额 = 销售额×税率。这里的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并不涉及折旧额的扣除。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则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公式为:应纳税额 = 销售额×征收率。同样,这里的计算也与折旧额无关。所以,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时都不需要减去折旧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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