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伤人后是否要去医院看望?


在撞伤人后是否去医院看望伤者,从法律层面来说,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要求必须去看望。 我们先明确交通事故中涉及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撞伤人后主要的法律义务是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去医院看望伤者更多地是基于道德和人情层面的考量。从道德角度看,看望伤者体现了对受害者的关心和歉意,有助于缓解伤者及其家属的情绪,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化解矛盾。在社会交往中,这样的行为通常会被认为是一种负责任和有道德的表现。从实际角度讲,看望伤者也可以让肇事者更清楚地了解伤者的情况,避免因信息不畅而产生误解。 然而,不去看望也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有些肇事者可能因为担心去了之后会面临伤者家属的过激反应,或者害怕承担额外的责任而选择不去。但需要强调的是,无论是否去看望,都不能逃避法律规定的赔偿等责任。如果伤者要求赔偿,肇事者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和责任认定进行合理的赔偿。 总之,撞伤人后去医院看望不是法律强制要求的行为,但从道德和实际情况出发,去看望可能会带来一些积极的影响。而肇事者最关键的是要依法履行赔偿等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