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起诉离婚手续包括什么?


在四川成都起诉离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手续: 首先是起诉阶段。起诉离婚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状要写清楚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比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还要明确诉讼请求,即您希望法院判决离婚,同时说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等具体要求。此外,要阐述支持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也就是说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具体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在成都起诉离婚,通常要向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次是立案阶段。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对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起诉状是否符合格式要求、是否有明确的被告和具体的诉讼请求等。如果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会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如果不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会裁定不予受理。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接着是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法院立案后,会在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要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是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进行回应和反驳的文书。同时,法院会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并在3日内告知当事人。合议庭是法院审理案件的组织形式,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或者由审判员组成。此外,法院还会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调查取证工作,比如收集相关证据、询问证人等。 然后是开庭审理阶段。这是起诉离婚的重要环节。开庭时,首先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接着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之后进入法庭调查阶段,按照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宣读鉴定意见、宣读勘验笔录的顺序进行。在这个阶段,双方当事人要围绕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观点。随后是法庭辩论阶段,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就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辩论。辩论结束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最后是判决阶段。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进行合议,然后作出判决。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会判决准予离婚;如果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会判决不准离婚。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