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签了劳动合同,但真正去就业,还算应届毕业生吗?
我今年6月和一家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不过还没正式去上班。我有点担心,这样之后正式就业时,我还算不算应届毕业生呢?主要是怕影响之后考公或者进国企,想知道法律上对于应届毕业生身份这块是怎么认定的。
展开


应届毕业生主要是指在该自然年毕业的学生。一般来说,是否为应届毕业生和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必然的联系。 从法律层面讲,应届毕业生身份通常是由毕业时间来界定的。比如,2025年毕业的学生,在2025年就属于应届毕业生。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毕业生就业是双向选择的过程。学生在毕业当年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就业的一种常见形式。 虽然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只要是在毕业的当年,依然可以认定为应届毕业生。不过,不同的单位对应届毕业生的定义可能会有所不同。一些考公、国企招聘等,可能会明确要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届毕业生”。这里的“未落实工作单位”可能就涉及到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否缴纳社保等因素。如果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为你缴纳了社保,可能在某些招聘中就不被认定为“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届毕业生”了。但单纯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缴纳社保等落实工作单位的实质行为,一般还是可以算应届毕业生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