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释与取保候审的相同点有哪些?


保释是起源于英国的一项法律制度,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在一定的条件下,将被逮捕或被羁押的人予以释放的制度。而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两者存在一定的相同点。首先,目的具有一致性。保释和取保候审的主要目的都是在保障刑事诉讼能够顺利进行的前提下,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人身自由。因为在案件侦查、审判过程中,并非所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需要一直被羁押。如果一直羁押,可能会对他们的正常生活、工作等造成不必要的严重影响,而且对于一些情节较轻、社会危险性较小的嫌疑人、被告人,也没有必要一直限制其人身自由。 其次,都需要提供一定的保证方式。在保释制度中,通常有财产保释、人保等方式。财产保释就是嫌疑人、被告人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以保证其在规定时间内到案;人保则是由合适的保证人提供担保。我国的取保候审同样有保证金保证和保证人保证两种方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中一种,通过提供保证来获取在一定范围内的人身自由。 再者,都存在对被保释人或被取保候审人的限制。不管是保释还是取保候审,被采取这些措施的人都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例如,要保证在司法机关传唤时及时到案,不能干扰证人作证,不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如果违反这些规定,就可能会被撤销保释或取保候审,重新被羁押。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明确规定了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的规定,以及违反规定的后果。 综上所述,保释和取保候审虽然在不同的法律体系中,但在目的、保证方式和限制要求等方面存在一定的相同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