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简易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是在交通事故情节较为简单、损失相对较小的情况下适用的快速处理方式,旨在高效解决事故,减少对交通的影响。以下为你详细介绍其处理程序: 首先是事故发生后的现场处理。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也就是说,一旦确定是简易交通事故,双方应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避免造成交通拥堵。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具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至第五项情形之一,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当事人自行赔偿;(二)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 接着是报警与警察到场处理。如果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警察到达现场后,会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勘查。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警察会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 然后是事故认定。交通警察会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陈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道路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最后是赔偿调解。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会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总之,了解简易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有助于当事人在遇到此类事故时能够冷静、正确地处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