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简单来说,如果行政机关给你开了罚单或者吊销了你的执照等,你觉得不合理,就有权申请复议。 其次,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也能申请复议。比如说,行政机关把你的财产给查封了,你认为他们没有这个权利或者程序不合法,就可以通过复议来解决。 再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同样可以申请复议。例如,你的某个资格证被行政机关撤销了,而你觉得自己并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就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另外,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也在可申请复议的范围内。比如,你对土地使用权的归属有异议,就可以提出复议申请。 还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比如行政机关干涉企业的正常经营决策等情况,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同时,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也能申请复议。 最后,如果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以及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总之,当你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且符合上述情形之一时,就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