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亡后双方和解会怎么判?

我家里有人因工死亡了,单位和我们进行了和解,达成了一定的赔偿协议。但我心里还是有点不踏实,担心后续万一有什么问题,到了法院的话会怎么判,是会按照和解协议判,还是有其他的判定方式,我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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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工亡后双方达成和解的情况下,法院的判决会根据具体情形来判定。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工亡的概念。工亡指的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发生事故或者患上职业病而导致死亡、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等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情形。当出现工亡情况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如果工亡发生后,双方进行了和解并签订了协议。一般来说,这个和解协议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依据《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的相关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只要和解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可撤销的情形,并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法院通常会尊重这份协议,按照协议的内容进行判决。 然而,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判决结果可能会有所不同。比如和解协议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也就是协议的内容明显对一方不利,利益严重失衡。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民法典》中关于可撤销合同的规定,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法院在审理时,如果认定协议显失公平,可能会撤销该协议,然后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重新确定赔偿金额和方式。 另外,如果和解协议是在一方受到欺诈、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受欺诈、胁迫的一方同样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该协议。比如用人单位故意隐瞒应当赔偿的项目和标准,使工亡职工家属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金额过低的和解协议,家属就可以向法院主张撤销协议,要求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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