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适用执行回转?
我之前打了一场官司,法院判决对方给我赔偿,执行也完成了。但现在判决被撤销了,我就想知道像我这种情况是不是属于执行回转适用的情况啊,还有其他哪些情况也适用执行回转呢?
展开


执行回转是指在执行完毕后,因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依法撤销,由执行人员采取措施,强制一方当事人将执行所得的利益退还给原来的被执行人,恢复到执行程序开始前的状况。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这就明确了执行回转的法律依据和基本要求。 具体来说,适用执行回转通常有以下几种常见情况: 首先是法院的判决、裁定执行完毕后被依法撤销。比如一审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一笔款项,被告履行了判决。但后来二审法院改判,撤销了一审判决,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执行回转,让原告把之前拿到的款项返还给被告。 其次,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其他法律文书执行完毕后被撤销或不予执行。例如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依据该裁决申请执行并获得了执行结果。但之后该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此时也会启动执行回转程序。 再者,先予执行后,生效判决否定了先予执行的内容。先予执行是在案件尚未审结时,为了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法院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一定义务的制度。如果后来的生效判决表明先予执行是错误的,那么就需要执行回转,让权利人返还先予执行所取得的利益。 总之,执行回转是为了纠正执行过程中的错误,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法律关系恢复到正常状态。当出现上述情况时,当事人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合法途径申请执行回转。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