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的婚姻有哪些情形?
我刚结婚不久,感觉这段婚姻有些不对劲,心里很不踏实。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可撤销的婚姻都有哪些情形呢?要是我的婚姻符合这些情形,我也好知道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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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可撤销婚姻是指某些婚姻关系,由于存在特定的法定事由,法律赋予了一方当事人撤销该婚姻的权利,使婚姻关系自始无效。下面来详细介绍一下可撤销婚姻的情形。 第一种情形是因胁迫结婚的。所谓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这是为了保护那些因受到威胁而不得不结婚的人的合法权益,让他们有机会摆脱这种违背自己意愿的婚姻关系。 第二种情形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另一方的。重大疾病通常是指严重影响当事人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的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这一规定保障了婚姻当事人对另一方健康状况的知情权,避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陷入不利的婚姻状况。 总之,可撤销婚姻的这些规定,都是为了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婚姻建立在真实、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如果婚姻关系中出现了上述情形,相关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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