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走私行为但尚不构成犯罪的情况有哪些?
我最近了解到走私行为有构成犯罪和不构成犯罪之分,我有点疑惑,不太清楚构成走私行为但又不构成犯罪到底是啥样的情况。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具体哪些情形属于这种情况呢?我很想弄明白这个界限。
展开


走私行为指的是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行为。而构成走私行为但尚不构成犯罪的情况,通常是走私情节相对较轻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违反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走私行为:(一)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二)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缴纳应纳税款、交验有关许可证件,擅自将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及其他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进境的境外运输工具,在境内销售的;(三)有逃避海关监管,构成走私的其他行为的。 而区分是否构成犯罪,主要看偷逃应缴税额以及其他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才构成犯罪。所以,如果偷逃应缴税额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一般是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或者没有一年内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情况,那么就可能属于构成走私行为但尚不构成犯罪的情形。 此外,对于一些携带、邮寄少量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物品进出境,情节较轻的,也可能不构成犯罪,但仍属于走私行为,会受到海关的行政处罚,例如没收走私物品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等。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