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没有赡养自己父母的义务吗?
我结婚后,我爸妈年纪大了需要人照顾,我觉得我配偶也应该一起帮忙赡养。但我配偶说他/她没这个义务,我不 太理解。想问问从法律上来说,配偶到底有没有赡养我父母的义务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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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中,配偶确实没有直接赡养对方父母的法定义务。这是一个基于法律规定和家庭伦理综合考量的结果。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赡养义务主要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等方面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明确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里所强调的赡养义务主体是子女,而非子女的配偶。
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赡养关系通常是基于血缘和收养等特定的身份关系而产生的。配偶与对方父母之间并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所以法律并没有将赡养对方父母作为配偶的一项强制义务。
不过,虽然配偶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但婚姻关系是一种紧密的共同体,夫妻之间有相互扶持的义务。在实际生活中,当一方的父母需要赡养时,另一方从家庭和睦、亲情维系的角度出发,通常也会参与到赡养老人的事务中来。而且,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还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或岳父母的遗产,这也从侧面鼓励配偶积极参与赡养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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