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是什么?

我有个官司胜诉了,对方却拒不执行判决。听说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有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我想知道具体的标准是什么,看看对方的行为是否达到了这个程度,以便更好地维护我的权益。
展开 view-more
  • #拒执罪标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简单来说,就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而“情节特别严重”是该罪中加重处罚的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中规定的“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若达到一定恶劣程度可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一)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二)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三)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四)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五)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六)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七)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八)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比如,被执行人采用暴力手段,多次组织多人围攻执行人员,导致执行工作长期无法开展,给司法秩序造成极大破坏,同时使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遭受重大损失,这种情况就很可能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司法实践中,认定是否属于情节特别严重,会综合考虑行为的手段、造成的后果、对司法秩序和当事人权益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