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行政诉讼费用的标准是怎样的?


在行政诉讼中,诉讼费用的征收是有明确标准的,这能保障当事人了解自身的诉讼成本,也确保了司法资源的合理利用。 首先,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行政诉讼案件的受理费是有不同情况的。对于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这类案件通常涉及到较为专业和复杂的知识产权及海事领域的法律问题,所以收费相对固定。 而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这些案件涵盖了除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之外的各类行政纠纷。 除了上述固定收费的情况,如果行政案件是涉及到财产的,就需要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来交纳费用。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此外,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还可能会涉及到其他费用,比如申请费。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等情况时,会有相应的申请费用。申请费的交纳标准也是根据具体的申请事项和金额来确定的。还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由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总之,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要清楚这些费用的征收标准,以便合理安排自己的诉讼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