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辞职补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我打算从现在的公司辞职,听说可能会有辞职补偿金,但是不太清楚具体的标准是怎样的。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了几年,想了解下按照法律规定,我能拿到多少补偿金,是怎么计算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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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辞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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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补偿金,通常是指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的一定经济补偿。一般来说,主动辞职的情况下,劳动者通常无法获得补偿金,但在符合法定情形时,劳动者可以获得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经济补偿的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提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举例来讲,如果劳动者在某单位工作了3年零4个月,那么他能得到的经济补偿就是3.5个月的工资。若工作了2年零7个月,就可以获得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另外,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需要注意的是,若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比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同样按照上述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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