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协议分割行为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离婚财产协议分割行为的认定标准是判断离婚时夫妻双方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依据。以下从几个方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从主体要求来看,签订协议的双方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就是指能够清晰地认识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并且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也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只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才可能有效。比如,如果一方在签订协议时处于精神错乱状态,无法辨认自己的行为,那么这份协议就可能不被认定有效。 其次,协议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这意味着双方在签订协议时没有受到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的影响。欺诈就是一方故意隐瞒真相或者提供虚假信息,使对方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胁迫则是一方以给对方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做出违背真实意愿的意思表示。《民法典》明确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例如,如果一方威胁另一方说“你不按照我写的协议签,我就伤害你家人”,在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协议,受胁迫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撤销该协议。 再者,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必须遵守的规定,违反这些规定的协议是无效的。比如,夫妻双方不能在协议中约定逃避债务的条款,将财产都转移给一方,而让另一方承担所有债务,这种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是不被法律允许的。同时,协议也不能违反公序良俗原则,即不能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例如,不能在协议中约定一些违背道德伦理的财产分割方式。 最后,关于协议的形式,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时无法举证。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书面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在签订书面协议后,最好能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备案,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增强协议的公信力。 总之,只有同时满足以上几个方面的条件,离婚财产协议分割行为才能被认定为合法有效。在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时,双方应当谨慎考虑,确保协议符合法律规定,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