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使用假货币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不小心收到了几张假币,现在心里很慌,不知道持有和使用假币到什么程度会被立案。我想了解一下,持有使用假货币罪具体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是按金额算还是按张数算呢?
展开


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故意持有或者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下面为你详细解释该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四百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这里所说的“总面额”,就是指假币所标注的面额总和。“币量”则是指假币的张数或者枚数。 从法律原理上讲,刑法设立持有、使用假币罪,是为了维护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和金融秩序。如果持有、使用假币达到一定数量,就会对货币的正常流通和金融稳定造成影响。比如,大量的假币进入市场,会使得货币的实际购买力下降,扰乱正常的经济交易。 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判断是否构成此罪,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除了总面额和币量外,还会看行为人持有、使用假币的主观故意。也就是说,必须是明知是假币还去持有或使用。如果确实不知情而持有或使用了假币,一般不构成犯罪。但是,一旦发现是假币后,就应当及时上缴给相关部门,而不能继续持有或使用。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