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是什么?
我和另一半现在矛盾重重,感觉感情已经快走到尽头了。但我不知道在法律上,夫妻感情破裂是怎么认定的。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标准是什么,这样心里也有个底,看看我们这种情况算不算感情破裂。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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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破裂指的是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完全消失,无法继续维持婚姻关系。在法律层面,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决定是否准予离婚的关键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这里的“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虐待是指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遗弃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强调恶习的存在且经过多次教育仍不改正。“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需要注意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并且持续满两年时间。对于“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是一个兜底条款,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综合判断,比如双方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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