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的起刑点是多少?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听说有同事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物。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职务侵占罪的起刑点是多少呢?达到什么标准会被认定构成职务侵占罪并判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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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在单位工作的人,通过自己职务的便利,把单位的东西变成自己的,而且达到一定数额,就可能构成这个罪。 关于职务侵占罪的起刑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该解释第一条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由此推算,职务侵占罪中“数额较大”的起点为六万元。也就是说,当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达到六万元以上的,就达到了职务侵占罪的起刑点,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一旦构成职务侵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所以,了解职务侵占罪的起刑点,对于维护单位财产安全和员工合法权益都有着重要的意义。无论是单位管理人员还是普通员工,都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实施侵占单位财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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