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疑不起诉国家赔偿金额是多少?


存疑不起诉是指检察院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当事人被羁押,是有权获得国家赔偿的。 首先,赔偿的范围主要是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情形。简单来说,就是因为被错误羁押,限制了当事人的人身自由,国家需要对此进行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其次,关于赔偿金额的计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这里的“上年度”,是指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时的上一年度;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改变原赔偿决定,按照新作出决定时的上一年度国家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人身自由赔偿金。例如,假设上一年度国家职工日平均工资是300元,当事人被错误羁押了100天,那么他能获得的国家赔偿金额就是300×100 = 30000元。 此外,如果在被羁押期间,当事人的身体受到伤害,还可以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获得相应的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赔偿。如果造成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总之,存疑不起诉国家赔偿金额的确定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主要根据被羁押的天数和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来计算,同时还可能涉及身体伤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等其他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