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诈骗罪的追诉期限是多久?


在探讨信用证诈骗罪的追诉期限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追诉期限。追诉期限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这个期限,一般情况下就不再追诉。 信用证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活动的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五条对信用证诈骗罪的量刑作出了规定。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我们可以对应得出信用证诈骗罪的追诉期限。如果该犯罪行为对应的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那么追诉期限是五年;若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追诉期限为十年;当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时,追诉期限是十五年;要是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追诉期限则为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需要注意的是,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此外,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