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的追溯时效是多长时间?


在探讨故意伤害罪的追溯时效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追诉时效。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或者侵权行为的有效期限。犯罪行为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果已经被追究了法律责任,该案件应当予以撤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对于故意伤害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结合上述法律规定,我们可以具体分析故意伤害罪的追诉时效:如果故意伤害行为可能判处的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比如一般的故意伤害致人轻伤,通常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此时追诉时效为五年;若可能判处的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像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诉时效则为十年;当可能判处的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例如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等情况,追诉时效是十五年;要是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故意伤害案件,追诉时效为二十年,而且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需要注意的是,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