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后离婚,继子女对继父母的财产是否有继承权?
我爸妈离婚后,我妈再婚了,我跟着我妈一起到了继父家生活。现在我妈和继父又离婚了,我一直很疑惑,这种情况下,之后继父要是不在了,我对他的财产还有没有继承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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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后离婚,继子女对继父母的财产是否有继承权,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继子女和继父母的关系以及继承权的概念。继子女是指配偶一方与前配偶所生的子女,继父母则是指子女母亲或者父亲的再婚配偶。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以,关键在于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 如果在再婚期间,继子女与继父母长期共同生活,继父母对继子女进行了抚养教育,或者继子女对继父母进行了赡养扶助,那么可以认定他们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即使之后再婚关系解除,已经形成的扶养关系不会当然消除。在这种情况下,继子女是有权继承继父母的财产的。例如,继父母在继子女未成年时,供其上学、生活开销等,尽到了抚养义务,当继父母去世后,继子女就可以作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参与遗产分配。 然而,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没有形成扶养关系,比如继子女没有和继父母共同生活,或者虽然共同生活但彼此没有相互的抚养或赡养行为,那么再婚后离婚,继子女通常对继父母的财产没有继承权。因为法律规定的有继承权的继子女是基于扶养关系而产生的权利。 总之,判断再婚后离婚继子女对继父母财产是否有继承权,核心在于是否存在扶养关系。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此类问题引发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依据具体事实和证据来确定继子女是否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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