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组合家庭一起购买房子,继母的孩子会有份吗?

我家是组合家庭,我和父亲跟继母一起出钱买了套房子。现在我有点担心,继母带来的孩子以后会不会对这套房子有份啊?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想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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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合家庭房产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组合家庭一起购买房子的情况下,判断继母的孩子是否对该房屋有份,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房屋产权的角度来讲。如果在购买房子时,房屋产权登记明确了所有产权人的份额,那么就按照登记的情况来确定各产权人的权益。比如,房屋产权登记在父亲、继母、自己以及继母的孩子名下,并且明确了各自所占的比例,那么继母的孩子就按照登记的比例拥有相应的产权份额。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产权登记是确定房屋产权归属的重要依据。 其次,如果房屋产权只登记在父亲和继母名下,没有继母孩子的名字。一般情况下,继母的孩子并不直接拥有房屋的产权。但是,如果存在特殊情况,比如继母的孩子对房屋购买有出资行为,并且有证据能够证明其出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继母的孩子可能会基于出资事实,在法律上享有一定的权益。这种权益可能表现为要求返还出资款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等。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适用本法。如果继母的孩子有出资,其出资行为与房屋之间形成了一定的物权关系。 另外,从继承的角度来看。如果父亲或继母去世,且没有留下遗嘱,那么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继母的孩子作为继子女,在与父亲或继母形成了抚养关系的情况下,是有继承权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这里的抚养关系通常表现为继母的孩子在与父亲和继母共同生活期间,受到了父亲或继母的抚养教育,或者对父亲或继母尽到了赡养义务等。在这种情况下,继母的孩子在父亲或继母去世后,有权继承他们在房屋中所占的份额。 综上所述,组合家庭一起购买房子,继母的孩子是否有份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考虑房屋产权登记情况、出资情况以及是否形成抚养关系等多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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