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的程序有哪些步骤?


起诉离婚,指的是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到法院去请求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程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起诉离婚的步骤。 首先是起诉阶段。起诉的一方要准备好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起诉状要写清楚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以及事实和理由。证据材料通常包括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出生证明、财产证明等能支持自己诉求的材料。准备好这些后,原告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一般是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接着是受理阶段。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和相关材料后,会进行审查。主要审查是否符合立案条件,比如是否属于受诉法院管辖、原告与本案是否有直接利害关系等。如果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如果不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会裁定不予受理。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然后是审理阶段。法院立案后,会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要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之后法院会确定开庭时间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审理时,首先会进行法庭调查,双方当事人要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并进行质证;接着是法庭辩论,双方当事人可以就争议焦点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会根据案件情况进行调解,调解是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如果调解成功,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解除;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进行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最后是判决阶段。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和相关证据,依法作出判决。如果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判决书生效后,婚姻关系即解除;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原告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六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